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精神,以及省、市政府关于老字号工作相关要求,我市决定开展第二批“泉州老字号”评审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申报
为进一步规范泉州老字号的评审认定工作,我局对《泉州老字号认定和管理规范(试行)》(附件1)进行了修订。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照《泉州老字号认定和管理规范》,深入挖掘泉州老字号资源,走访企业,协助企业梳理字号的历史渊源和文化,筛选出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传承、技术工艺独特的老字号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查,严格核实申报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证明等材料与原件一致性,严格把关申报企业历史传承、字号、独特产品或技艺等有效的佐证材料,确保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
三、加强动态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指导,密切关注老字号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掌握企业重大变动情况,报送相关信息,了解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申报企业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泉州老字号申报书》(附件3)格式编排,装订成书,并提供扫码件。请各地于7月30日前正式行文向我局推荐,并附《申报泉州老字号汇总表》(附件4)。联系人:杨文慧,联系电话:22386712,电子邮箱:swjltk@qzbofcom.com。
附件:1.泉商务〔2021〕78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泉州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泉商务〔2021〕78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泉州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泉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