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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的通知

2012-09-17 16:08:26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已经2010年7月13日市政府第75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  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规范、简单、轻松、高效的办事环境,深入推进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服务理念
       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项目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弘扬惠女精神、提振创业激情、促进科学发展”、“破解熟人经济、提升服务水平”等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企业、一切为了发展”的服务理念,自觉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廉政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为我市“两个加快”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创新管理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权的通知》(泉政文〔2010〕160号)精神,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次的原则,积极推进已公布159项行政审批事权的下放工作,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权下放的业务指导和后续监管工作,指导和协助各县(市、区)政府及其下放行政审批事权,强化县(市、区)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增强县(市、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原动力,促进市直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调查研究,抓好行业规划制定和实施,抓好宏观调控和管理,抓好协调服务,抓好有效监管,推动我市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积极探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三、创新服务举措
      (一)推行台资企业注册登记“一条龙”审批。为配合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更好服务台资企业发展,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台资企业注册登记“一条龙”审批服务,并在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对内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一条龙”审批。实行“工商牵头、抄告相关、协同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法,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批文、证照均在内网审批系统中流转,所涉及的前置审批部门的批文、证照全部交由工商局窗口统一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在领件时一次性缴清所有规费。期间每个部门办结后,系统均会自动发短信告知申请人,使申请人及时了解办件进程,且不用重复跑中心取件、交件。台资企业注册“一条龙”审批办理时限为 17个工作日。
      (二)完善投资建设项目阶段式并联审批“一条龙”。鉴于法律法规变动及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要求,对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进行进一步调整修改完善,并上报市政府重新出台,以确保并联审批顺利运作。同时进一步深化联审机制,探索推行联合勘察制度,即在并联审批过程中,部门需到现场踏勘的,统一反馈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中心管理处协助组织联合勘察,原则上一次性完成踏勘,各相关审批窗口不得无故缺席或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勘察后,各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将踏勘意见反馈给牵头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自行踏勘的,部门窗口需向中心管理处申请并告知牵头部门。
      (三)主动靠前服务。一是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将省市重点项目、泉商返乡投资项目、上市企业及上市后备企业全部列为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服务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实行“跟踪督办、限时快办、主动协办、预约办理、容缺预审”服务制度,在审批过程走特别通道、特别程序、特别服务。同时,通过中心网络系统的短信提醒功能,对所有绿色通道件受理后,自动发短信告知部门分管领导,加强各部门领导对绿色通道件的督办。二是实行预约服务。对省市重点项目、泉商返乡投资项目、上市企业及上市后备企业等涉及行政审批服务需求的,随时预约办理,并对有特殊需求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开展上门服务。三是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开设“重点企业审批服务之窗”,及时发布有关优惠政策,提供项目审批的咨询服务,并公布预约服务电话。
四、创新服务机制
     (一)全面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组织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回头看”,深入分析梳理带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审批项目,强化审批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坚决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避免服务对象来回奔跑。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要严格按照规范后的行政自由裁量标准来执行,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对不执行裁量标准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实行责任追究;对基本没有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和行政给付也要明确有关制度和规定,要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执法信息平台运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市、县两级执法机关的规范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对执法行为及执法人员的投诉,强化执法行为的检查评议和后续监管,促进依法行政。
     (二)实行办件预登记制度。以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办件监管关口前移为目的,在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办件预登记制度,将所有进入中心的办件信息实行预登记挂号后再到部门窗口受理,进一步将受理、取件、补件、退件、办结等全部纳入中心内网审批系统,统一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办件进度,客观分析评价窗口的服务情况,并通过综合分析评价,从中发现审批流程及审批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和群众。重点对不予受理件、退回件进行监督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窗口人员没有一次性告知、收件没有出具受理单、办结后再补录入、变相补退件、非平台数据的监察不到位,使监管从事后转变为事前,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三)完善提升网上审批功能。按照“技术先进、功能全面、适度前瞻、实用性强、扩展性强”的要求,进一步改造升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申报服务体系,建设远程审批子系统、离线申报子系统,开通网上预约功能,建设智能监察系统和审批决策分析系统,促进我市网上审批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完善审批基础数据库,推行数字证书强认证,推广个人电子签名与单位电子印章的使用,提高网上审批平台的易用性,进一步强化全程式网上审批,规范市县联动网上审批运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评价采用量化评分的方式,事先将部分评分标准录入系统,让系统自动生成评分。一是指纹考勤纳入内网。将指纹考勤系统整合到内网,使督查人员及进驻人员均可实时查看到当天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同时增加出勤率统计指标,以便督查。二是日常检查纳入系统。大厅现场巡查情况可通过手工输入系统,由电脑自动生成得分,方便红旗窗口或先进个人评选。三是即时统计网上办件情况。如办件超时即时统计、联办件加分即时统计、市县联动件加分即时统计等。四是实时列出系统排名。如单位办件量排名、个人办件量排名等。同时对办件进行不定期的电话回访,特别是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全程回访、全程督办,着力解决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现服务提质、群众满意的良性互动,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服务管理机制。
     (五)强化监督检查。依托“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探索建设集网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行政监察“四位一体”的阳光运行平台,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功能,将电子监察的范围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扩大到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中介机构等领域,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实现权力阳光运行。加要加强效能监察,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常规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等方式,做到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被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对涉企涉民部门、服务窗口、民生热点等开展明查暗访,不断提高效能督查实效。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拓宽人大政协监督渠道,认真落实人大政协监督意见的整改,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要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解决受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健全听证质询、民主评议等监督制度,推进部门工作的完善。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和简政放权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内容,进行考评,同时认真执行《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泉州市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泉州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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