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泉州市印刷产业集群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2-09-17 16:04:18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发改委、经委、新闻出版局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泉州市印刷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3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年十一月五日

 
关于加快培育泉州市印刷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及我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加快我省印刷业发展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7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市印刷产业的实际,就加快推进印刷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印刷产业现状
       近年来,我市印刷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全市拥有各类印刷企业1200多家,其中,上亿元产值的印刷企业超过20家,进入“全国印刷业百强企业”2家,2009年全市印刷业产值已超过80亿元,约占全省印刷业产值的三分之一;印刷产业已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重点支柱产业。但与珠三角等印刷产业发达地区相比,我市印刷产业仍处在转型发展的初级阶段,基础较差、实力较弱,特别是产业结构趋同、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意识不强、企业管理方式滞后。当前,我国印刷产业进入战略转型阶段,正从传统型向高新技术型转变,从单纯被动加工服务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为此,要加大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印刷产业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海西战略机遇,努力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步伐,促进闽台印刷产业对接与合作,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与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市印刷产业发展上新台阶,全力打造海峡西岸先进印刷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
       强化规划指导。制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科学合理规划区域产业基地、专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布局。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资,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坚持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推动关联企业联合、兼并和重组,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引导企业拓展海内外市场。
       坚持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重点扶持包装装潢印刷,扶持外包印刷、数字印刷、绿色印刷,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培植主导产业、主导产品、龙头骨干企业和区域品牌,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提升区域竞争力。
       营造聚集环境。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产业集聚良好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向产业基地、工业园区聚集,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全市印刷业实现总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建成2—3个规模较大的印刷产业基地、园区,大力提升产业集约化程度;培育50家以上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骨干企业、10家以上产值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印刷品牌,全行业在福建省乃至海西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抓住海西战略机遇,充分运用我省支持印刷业发展的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在晋江磁灶建设国家包装印刷产业基地,在石狮市和泉州中心城区(980平方公里范围内)规划建设中型印刷产业基地,以基地、园区为载体,吸纳一批大中型企业入驻,重点引进一批“两头在外”的境内外大型企业进驻,同时解决一批“城中厂”和“退二进三”企业厂房用地;积极延伸印刷产业链,重视产业链高端环节建设,吸引纸业集团、设备、油墨、材料销售公司等上下游企业入驻园区,形成生产加工、物流服务、技术研发、机械制造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产业基地,提高园区产业集约度。
     (二)培育壮大企业群体。在现有大中型印刷企业中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参股、并购等方式,集聚成若干个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实力;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性强、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向“专、特、精”的方向内涵式发展;坚持“大强”、“小专”两种模式并进,以龙头企业为主,形成一定的企业协作联盟,构筑集约化、专业化、创新型的印刷工业格局,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发挥印刷业与制造业及第三产业的对接效应,促使印刷业与其上下游产业链特别是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注重服务创新、拓展服务领域、提高信息增值服务,从被动加工向主动服务转型。
     (三)强化企业技术建设。引导企业重视印刷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积极促进印刷企业开发生产高效低耗、产销对路的产品,逐步淘汰高耗、低档次和低附加值的产品,突出产品特色,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倡导引进台、港及国际先进印刷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引进使用新型材料。鼓励支持印刷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创新平台,积极研发核心技术,促进印刷产业技术升级。鼓励发展高档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积极采用计算机直接制版和数字印刷等先进印刷技术和手段,发展快速、按需、高效、远程、个性化的数码印刷等新兴业态。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推动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倡导环境友好型生产模式。鼓励发展符合环保要求、节约能源、资源回收利用率高的印刷企业。
     (四)加大会展平台及专业市场建设。持续办好两年一届的海峡印刷技术展览会,打造展会平台,促进与台、港印刷产业对接和交流合作。引导企业通过组建营销队伍、建立营销终端网络、开展电子商务、参加国内外专业展销会等方法,争取国内和国际订单,拓展境内外市场。结合产业集群发展,以晋江、石狮印刷产业基地等园区为重点,培育形成区域性、全国性的产品市场中心。
     (五)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加强印刷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支持泉州师院、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华光摄影艺术职业学院、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闽南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设立与印刷技术相关的专业,加快印刷专业人才培养。以校企联办、定向培养、公开招聘、职业培训、业外引进等方式,培养、吸引和凝聚印刷专业人才,培养熟悉新型印刷设备、懂技术、善管理的印刷专业管理人才。建立全市印刷人才信息库,以满足我市印刷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主经营、有偿服务”原则,由行业协会或行业龙头企业牵头,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组建CTP 计算机制版与数字印刷、塑料包装、瓦楞纸板、特种印刷等若干技术研发中心,集中力量加大共性技术研究;鼓励依托工业园区、行业协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中心、产品检测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信息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并向辖区内印刷企业有偿开放;由市印刷协会牵头,建立泉州市印刷行业网站,作为行业信息交流和发布平台,为企业提供生产资料、产品咨询、人才引进、市场行情等信息服务和信息咨询。
四、政策扶持
     (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重点支持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共性技术攻关、企业信息化建设及产业链的延伸;支持举办海峡印刷技术展览会,完善区域性展会平台建设。
     (二)加强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推荐重点产业项目列入省级产业结构与调整重点技改项目计划;支持印刷产业集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列入省重点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协助申请省专项资金扶持;继续组织一批重大项目进入我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按照《泉州市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加强技术创新。鼓励印刷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技术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抵扣的政策规定,激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企业资格;对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的投资,优先上报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鼓励重点企业整合资源,建立技术创新载体。
       对符合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认定申报条件的,优先予以确认或推荐,按我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等相关规定,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安排科技立项及资金扶持,积极做好跟踪服务等工作。
       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对与高等院校、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建立技术合作关系并实施列入省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开发项目的企业,协助申请省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并对符合我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有关规定的,给予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开发市场适销对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新产品。
     (三)鼓励印刷企业创建名优品牌。对依照省有关规定鉴定为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等国家级品牌称号的企业,按我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大力培育成长型企业。每年从印刷行业中优先筛选3—5家规模以下企业,作为市政府扶持培育成长型企业的重点,享受市政府《关于扶持规模以下成长型工业企业的若干意见》等相关优惠政策。
     (五)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贯彻实施《泉州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鼓励采用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印刷产业。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实行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泉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
     (六)落实印刷工业用地扶持政策。对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印刷企业,国土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尽快给予确权,其中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需补办出让的,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泉州市中心市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和转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0〕10号)规定办理。对属于“城中厂”的印刷企业从异地搬迁入驻印刷产业基地、园区或标准化厂房工业园区,给予优先立项、优先购买、优先租赁。对购买政府投资新建工业区标准厂房的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入园企业第一年纳税地方分成部分 12%的奖励。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对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的项目,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七)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在各种形式的银企洽谈活动中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介印刷企业及其优质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印刷设备抵押贷款等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印刷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点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再融资或通过发行企业集合债券、专项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筹集发展资金。
     (八)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我市骨干企业对本市同行业中小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并购重组企业需要变更的房地产,符合产业准入和城市规划并确认没有权属纠纷的,有关部门应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并购重组中涉及的项目审批、环评、安评、能评、项目施工等相关批准文书符合变更审核相关要求的,按更名方式直接办理。
     (九)鼓励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鼓励印刷企业参加有关印刷展览、展销活动,对企业参加我市重点支持的境内外市场展览展销会,给予适当的展位费用补助。对我市企业开展的印刷品出口业务,享受市扶持外经贸发展的有关政策。
     (十)实施“印刷行业人才培训工程”。鼓励印刷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相关学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提高职业技术能力;每年由印刷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对印刷企业技术或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五、组织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泉州市印刷产业集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行业主管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小组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及时跟踪服务印刷行业、企业发展,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出台培育印刷产业集群的“十二五”规划,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引导企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联动,强化行业协会的职能,发挥市、县两级印刷协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助手”的作用,通过协会开展产业调研、产业信息交流、产品质量评比交流、企业维权以及组织企业参加专业培训和各种印刷展会等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协助企业开展印刷技术标准制定和品牌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行业整体素质。
     (四)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质量监管、诚信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维护印刷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体系,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发改委 市经委 市新闻出版局
                                                                                   二年十一月
 
 
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特别推荐
首页
数据库
品牌资讯
海丝泉州
专题频道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