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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企业“第一质量人” 助力泉州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泉州市举办2014年第二期“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班”

2014-09-19 18:07:37 来源:泉州品牌发展中心


  2014年9月16日—18日,由泉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泉州市质监局和泉州品牌发展中心承办的“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班”在泉州世贸中心酒店举行,邀请了福建省质监局质量处处长傅晓清、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杨芬等多位权威专家为泉州品牌企业授课。这是泉州市质监局与泉州品牌发展中心今年承办的第二期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泉州品牌发展中心副主任李梅茹主持,泉州市质评办副主任、市质监局副局长林志良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全市100余名品牌企业高管、质量管理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公益培训。
  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内部关键岗位质量责任的重要措施,现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品牌发展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3〕239号)要求,结合市政府出台的《泉州市千名企业家和百名经济管理者素质提升培训三年计划》,泉州市质监局和泉州品牌发展中心共同承办第二期“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班”。

 

泉州市质监局副局长林志良作开班动员讲话
 

  质量兴则国家强。稳步提升质量水平,才能实现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泉州积极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林志良副局长在开班动员讲话中表示,首席质量官是统一负责质量工作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第一质量人”,全面负责企业质量工作。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班”是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一项具体工作,是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林志良副局长着重强调,企业要积极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创造出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新成果、新经验,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同时为我市申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和品牌建设添砖加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为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作出更大的贡献!

 

 

  
福建省质监局质量处处长傅晓清授课中

 


国家注册高级咨询师翁书和老师授课中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课程中,各位专家、老师就国家质量发展政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品牌管理、质量法律制度、质量经济性分析、企业质量战略管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及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同时结合经典案例详细解读首席质量官相关知识。学员认真听课,积极提问,与老师进行了充分的互动交流,及时解决质量问题上的疑惑。培训后,学员纷纷表示,将把培训成果运用到工作中去,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和我市的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泉州市正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树立“大质量”理念,致力培育形成一批质量管理优秀、质量水平高、品牌影响力大的优势企业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建设,打造泉州新名片,为建设质量强国奠定良好基础。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是质量强市、质量强企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培养企业“第一质量人”,提升质量人全面素质,有利于增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质量竞争力,助力泉州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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