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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品牌培育与价值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2016-06-20 09:27:47 来源: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强化我市企业品牌意识,帮助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更好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有效提升品牌价值,加快品牌国际化步伐,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计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6年6月底举办品牌培育与价值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6月28日—29日(28日上午8:30-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丰泽区北清东路128号湖景大酒店(闽台缘博物馆东侧)5楼湖景厅

  三、培训对象

  1.泉州市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

  2.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负责人;

  3.泉州市工贸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

  4.各类龙头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中高层管理者。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国家品牌发展政策、品牌价值评价要素、世界通行品牌价值评估方法、我国特色品牌价值评价机制、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品牌评价国家标准、2016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国家品牌价值提升工程项目。

  培训方式:采用面授形式,突出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互动答疑、交流研讨等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五、培训要求

  (一)报名方式。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泉港区、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按照计划表(附件1)负责通知辖区内企业,泉州市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会,泉州市各工贸领域行业协会配合组织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参会。请各单位于6月24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情况(附件2)汇总后,报送到泉州品牌发展中心(邮箱:2407099519@qq.com);或关注泉州品牌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qzppfzzxwx),通过课程报名通知资讯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在线报名。

  (二)培训费用。本次培训作为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服务企业公益培训班,不收培训费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需要预定住宿的学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会务工作。本次公益培训班会务工作由泉州品牌发展中心具体负责,联系人:叶 超  电 话:0595-22581573,18750501752。

附件: 

品牌培育与价值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泉州市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章)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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