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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举办追求卓越绩效公益培训班暨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分享会的通知 (泉质监质〔2016〕58号)

2016-04-11 19:27:17 来源: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泉港区、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各有关企业(组织):

        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是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TQM)的实施框架,是评价组织管理成熟度的有效工具,也是组织全面提高管理水平,获取卓越绩效的重要手段。为帮助更多组织学习“卓越绩效模式”这一现代最为先进的管理理念,有效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持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千名企业家和百名经济管理者素质提升培训三年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泉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计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7号)等文件,以及《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及2020行动计划》实施“提升质量品牌专项行动”的要求,决定在2016年4月举办一期追求卓越绩效公益培训班暨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分享会。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泉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泉州品牌发展中心

二、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1日——22日 (21日上午8:30-9:00报到)

三、培训地点

丰泽区北清东路128号湖景大酒店(闽台缘博物馆东侧)5楼湖景厅

四、培训对象

(一)卓越绩效模式适用于各类组织,如企业、事业单位、医院、酒店和学校等。本期参训对象包括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包括拟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的)的各类组织的管理人员;有意学习或拟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各类组织的管理人员。

(二)已在2016年之前取得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证书且未参与本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

(三)有意学习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的泉州市工贸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各县(市、区)行业商会(公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

五、培训内容

(一)解读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二)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分享

(三)专题课程:基于卓越绩效模式的组织知识管理

六、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培训与课外自学相结合,聘请权威专家学者进行授课。

七、考评方式

遵守培训纪律,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培训证明。

1.学员到课出勤情况及课堂表现情况(权重70%);

2.案例作业完成情况(权重30%);

八、培训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培训计划发动100家企业参训,每家企业限报1—3人。由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泉港区、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按照计划表(附件1)负责通知辖区内企业、商会(公会、协会)等相关组织。

2.请南安市、泉州经济开发区各安排1家已获得泉州市政府质量奖(或更高政府质量奖励)的企业于21日上午开班仪式后进行经验分享,分享内容包括参评政府质量奖的历程、追求卓越绩效的经验和体会等,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每家企业经验分享时长为20-30分钟。分享企业代表可同时作为参训人员报名学习本次课程。

3.请各单位于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情况(附件2、3)汇总后,报送到泉州品牌发展中心(邮箱:2407099519@qq.com);各组织管理人员亦可关注泉州品牌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qzppfzzxwx),通过课程报名通知资讯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在线报名。

(二)培训费用。本次培训作为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服务企业公益培训班,不收培训费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需要安排食宿的学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本次培训不向分享经验的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发放授课费或任何形式的补贴。

(三)会务工作。本次公益培训班会务工作由泉州品牌发展中心具体负责,联系人:叶 超   电 话:0595-22581573,18750501752。

本次课程可作为首席质量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参加首席质量官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需在第一天上午签到时将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书交给现场会务人员,待第二天下午培训课程结束后当场加盖继续教育印签并领回(其余时间不予受理)。所有培训学员在课程结束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培训合格证明。

 

附件:

追求卓越绩效培训班报名表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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